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决定,要保能源安全,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,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。再开工一批能源项目。
会议强调要增强紧迫感,狠抓落实。有关部门要对一揽子措施尽快逐项细化并公布实施。国务院将对地方落实稳经济举措进行督查,地方政府要抓紧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稳经济政策。
去年国内外煤价持续飙升,引发限电、煤电企业亏损等问题,今年以来,受俄乌局势影响,国际能源市场供需失衡,把能源饭碗端牢在自己手里,成为中国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务。当前,国内煤炭目前仍承担着能源兜底的重任,做好煤炭“保供稳价”工作意义重大。
梳理近日煤炭相关政策,澎湃新闻记者发现,今年煤炭“保供稳价”政策内容更加具体,方式更加多元。
为保证煤价在合理区间运行,截至5月23日,国家发改委对于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已发7篇解读,包括煤炭企业不得通过关联方大幅度提高煤炭价格、定义动力煤为销售给发电供热企业或热值低于6000千卡的煤炭、煤炭企业不得通过提高流通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价、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、各环节煤价均应在合理区间内等。
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发改委再次聚焦保供稳价,强调以煤炭为“锚”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;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,对超过合理区间的进行提醒约谈。
5月11日,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要确保能源正常供应,决不允许出现拉闸限电。要优化政策、强化协调,安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。
继财政部宣布5月1日起暂时执行煤炭进口零关税政策后,5月4日,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,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,具体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、煤电企业电煤保供两个领域。
4月29日,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就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召开会议,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不低于年度煤炭产量80%签订中长期合同,严格落实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政策要求,压实地方责任,推动应急保障合同补签到位。
4月20日,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重申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作用,提出要优化煤炭生产、项目建设等核准政策,落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,充分释放先进产能。2022年将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。
关于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的来源,国家发改委3月18日在《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动煤炭增产增供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中,要求主要产煤省区和中央企业全力挖潜扩能增供,年内释放煤炭产能3亿吨以上,其中1.5亿吨来自新投产煤矿,另外1.5亿吨增量则通过产能核增、停产煤矿复产等方式实现